暂停医保业务公告
2021-07-08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医疗保障局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更好地服务参保人员,经宿迁市委、市政府同意,定于2021年7月12日8时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宿迁市上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7月9日18时暂停全市所有医保业务。
二、2021年7月12日8时恢复医保窗口、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医保结算业务。暂停医保业务期间参保人就医、购药时,需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待恢复刷卡后,持发票和社保卡到就医、购药的定点医药机构办理医保报销。
三、2021年7月17日0时恢复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暂停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期间,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需先行垫付现金进行门诊或住院结算,待恢复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后,持医疗费用清单、发票、出院小结、社保卡、备案审批表(如异地就医经过备案的)手续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四、微信公众号、医保大厅自助服务终端、政务APP、个人网厅上的医保经办及待遇查询功能暂不开通,暂停京东网上购药、美团购药、人寿商保一站式结算相关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系统切换期间,给参保人员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宿迁市:84368850,宿城区:82960203,宿豫区:84465156,沭阳县:80906770,泗阳县:85211944,泗洪县:80616029,苏宿园区:82868175。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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