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中医院创建阳光采购示范医院显成效

2022-10-20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政策,规范我院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根据《宿迁市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示范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宿医保办发〔2022〕21 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升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支持服务医药价格改革和管理的意见》(医保发〔2022〕1号)文件和省医保局相关文件精神,全员参与,积极创建阳光采购示范医院,在规范采购管理、惠民降费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患者普遍认可。

 


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是我国2018年试点并逐渐推广施行的,以国家集中招标谈判与省级联盟招标谈判相结合,通过自主议价、联合议价而优选医用药品和医用耗材,统一降低其销售价格,各省建立在线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实施分类采购管理,强化阳光采购监管,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惠民政策。

 


泗阳县中医院创建过程中,院领导高度重视,由院长挂帅,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制订创建活动方案,召开创建动员大会,统筹部署创建工作的开展,使创建活动得到全面推进。


医院各相关科室通力协作,有效落实集采药品、医用耗材在院内的规范管理、规范引导优先使用,通过全面展开对集采政策的院内外宣传,使院内职工主动对患者和群众宣传阳光集采药品和耗材的惠民政策,引导群众从最初对集采品种的低价而担心疗效,到现在众多患者主动优先选择集采品种,在医保惠民政策得到落实的同时,医院也获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提升。


施行药品零差价,目前医院在用药品零售价不超过医保及阳光平台目录价格。2022年以来,泗阳县中医院通过平台共采购国家集采冠状动脉支架系统186个,总费用从86.04万元降至10.73万元,报销后直接节约医保资金46.28万元,减轻患者医疗费用26.03万元。平均每个支架减轻患者费用2810.00元。


今后,泗阳县中医院将继续贯彻落实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全方位推进药品阳光采购,聚焦重点品种开展带量采购,降低虚高价格,让患者用上质优价宜的中选药品,减轻群众就医购药负担。